盐池县和众爆破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掘施工(爆破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盐池县和众爆破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掘施工(爆破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被被评价单位

盐池县和众爆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盐池县和众爆破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掘施工(爆破作业)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窦玉贤

技术负责人

朱新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刚刚

评价报告编写人

牛晓宇、蒋新国、李建宏

报告审核人

田辉

现场勘查时间

2017124

指出安全隐患(条)

5

企业整改情况

部分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入整改计划

评价结论

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报告时间

20178

评审组织单位

 -

评审结论

 -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窦玉贤

项目负责、组织评价

牛晓宇

现场记录,报告编写

李建宏

资料整理

蒋新国

风险分析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牛晓宇

现场记录,报告编写

李建宏

资料整理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刘桐振

报告审核、指导

刘生成

报告审核、指导

到现场工作人员

李建宏、牛晓宇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签订

项目概况:盐池县和众爆破有限公司于20131011在盐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同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陈志国,注册资金180万元,企业住所位于盐池县惠安堡镇南河自然村,主要从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爆破工程设计施工作业。2013108初次取得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2016122换取新的证书,资质等级为四级。

盐池县和众爆破有限公司设立董事长职位一个,下设一个总经理、一个爆破工程技术负责人和一个副总经理。总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财务工作,分管安全管理部和财务部。爆破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生产和设计施工工作,分管生产部和设计施工部。另一副总经理主要管理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安保部和后勤保障部。项目承揽由公司统一负责,项目承揽后成立项目部,任命项目经理,并配备符合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各项目部由总经理统一进行管理,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各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文件《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盐和爆【20174号)的形式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其职责进行了规定,文件中任命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法人陈志国,副组长为陈志彦、殷占文、刘彦虎,成员为李明德、陈东辉等人。同时公司以文件《关于任命专职安全员的决定》(盐和爆(2017)第1号)任命了公司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陈志彦、陈东辉,任命的专职安全员陈志彦、陈东辉均持有安监机构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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