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盐池县安通建材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王乐井乡郭庄子村1号建筑用砂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被被评价单位
|
盐池县安通建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池县安通建材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王乐井乡郭庄子村1号建筑用砂矿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设立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
评价项目组长
|
王智宁
|
技术负责人
|
朱新荣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刚刚
|
评价报告编写人
|
蒋新国、何志江
|
报告审核人
|
田 辉
|
现场勘查时间
|
2017年8月
|
指出安全隐患(条)
|
14
|
企业整改情况
|
部分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入整改计划
|
评价结论
|
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7年9月
|
评审组织单位
|
未组织评审
|
评审结论
|
未组织评审
|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
姓名
|
主要任务
|
李建宏
|
风险分析、组织评价
|
窦玉贤
|
风险分析、组织评价
|
蒋新国
|
现场记录,资料整理
|
何志江
|
现场记录,报告编写
|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建宏
|
资料整理
|
何志江
|
报告编写
|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
刘桐振
|
报告审核、指导
|
刘生成
|
报告审核、指导
|
到现场工作人员
|
李建宏、何志江
|
委托书
|
签订
|
项目概况:盐池县安通建材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盐池县振华液化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4月1日正式更名为盐池县振华液化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盐池县安通建材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盐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方振华,经营场所位于盐池县花马东街北侧新午园小区3单元302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生产及销售等,矿区面积0.0165km2,开采矿种为宁夏盐池县王乐井乡郭庄子村1号建筑用砂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矿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
宁夏盐池县王乐井乡郭庄子村1号宁夏盐池县王乐井乡郭庄子村1号建筑用砂矿于2010年初开始建设,2010年下半年开始投产,矿山建成投产后进行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于2012年7月取得盐池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并在2015年进行了矿山标准化复评,达到三级非煤矿山企业要求。
企业目前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20日,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生产规模为10.00万吨/年,核准的矿区面积为0.0165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凹陷式露天开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