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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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被被评价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核工业地质勘查院

项目名称

地质勘探作业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巫建彰

技术负责人

朱新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刚刚

评价报告编写人

李建宏、王智宁、牛晓宇

报告审核人

朱新荣、田辉

现场勘查时间

20171019

指出安全隐患(条)

4

企业整改情况

立即整改

评价结论

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报告时间

201711

评审组织单位

/

评审结论

/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巫建彰

项目负责、组织评价

牛晓宇

现场记录,报告编写

王智宁

资料整理

李建宏

风险分析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建宏

报告编写

牛晓宇

资料整理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刘桐振

报告审核、指导

王天军

报告审核、指导

到现场工作人员

牛晓宇、田辉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签订

项目概况:项目来源于中国地质调查下发的地勘基金项目,20174月取得项目任务书(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地质调查子项目任务书》津([2017]0164-14号)。

2015年首次接到年度子项目后随即组建项目部,进驻勘查区域开始地质勘探作业。现场勘查时项目部配备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共13人,钻探工程施工钻机1台,钻探工人13人。钻探工程在每个孔开钻前,项目部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下达开孔通知单,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该孔方可开始施工。在整个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对技术、安全进行全程监管。钻探工程中,有专人负责取样和编录。

项目部任命王海波为兼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钻机的机长为该队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队钻探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接受项目部全程监督。

项目部驻地位宁夏灵武市石槽村村委会,租用当地村委会闲置办公室作为办公、生活场所。项目生活用水使用自来水,生活用电使用民用照明电。施工现场用水使用当地水源,使用拉水车拉运至项目区钻探施工现场的泥浆池,施工照明用电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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