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地质勘探(钻探)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地质勘查(钻探)作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被被评价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

项目名称

地质勘查(钻探)作业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何志江

技术负责人

朱新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刚刚

评价报告编写人

牛晓宇、张刚、李朵朵、巫建彰

报告审核人

田辉

现场勘查时间

202173

指出安全隐患(条)

6

企业整改情况

已全部整改

评价结论

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报告时间

20219

评审组织单位

应急厅审批办

评审结论

修改后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何志江

项目负责,现场勘查

牛晓宇

组织评价,报告编制

王祯祯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李朵朵

数据分析、报告编制

巫建彰

报告编制、辅助评价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何志江

项目负责

牛晓宇

资料整理

李朵朵

资料整理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刘桐振

报告审核、指导

刘生成

报告审核、指导

王建忠

报告审核、指导

到现场工作人员

何志江、田辉、张刚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签订

项目概况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成立于1958年,是自治区地质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王金敏,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该单位承担着全区战略性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承担以非金属矿产为主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研究工作;承担非金属地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收集、研究、推广与应用工作;承担地质勘探、地质测绘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工作。该单位于20180810日取得由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钻探、坑探,严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有效期至20210809日,该单位本次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延期许可范围为地质勘探(钻探)作业。

本次评价选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建筑用砂矿勘查项目作为评价作业现场。位于固原市原州区西南部,六盘山西侧,南与隆德县观庄乡为邻,东与开城镇相连,西与西吉县马莲乡分界,北与中河乡接壤。项目区位于张易镇北部约1.5km处,包兰、宝中两大铁路干线从项目区东部约15km处通过,项目区距固原火车站约45kmS203(固将路)从项目区东南约1km处通过,向北可达固原,向西可达西吉将台堡;福银高速(G70)、G344国道、G327国道从项目区东部约15km处南北向通过,西会高速(S60)、G309国道从项目区北部约15km处通过,项目区距固原高速出入口约3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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