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30000Nm3/h制氧机组提标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

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30000Nm3/h制氧机组提标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

被评价单位

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30000Nm3/h制氧机组提标改造工程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R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张永华

技术负责人

张刚刚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朵朵

评价报告编写人

张永华、罗虎、李丙刚、李晶

报告审核人

田辉、罗发成

现场勘查时间

20230215

指出安全隐患(条)

-

企业整改情况

-

评价结论

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30000Nm3/h制氧机组提标改造工程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该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该公司应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在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及运行验收中,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项目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

提交报告时间

2023729日

评审组织单位

石嘴山应急管理局

评审结论

整改后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张永华

项目负责、现场勘查、报告编写

李丙刚

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现场调查、报告编写

牛晓宇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史秀敏

资料收集、辅助评价

 

蒋新国

资料收集、辅助评价

 

海文玲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李晶

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蒋永清

资料收集、辅助评价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永华

项目负责

牛晓宇

资料整理

史秀敏

资料整理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吴以坤

报告审核、指导

巫建彰

报告审核、指导

马德仲

报告审核、指导

到现场工作人员

张永华、罗虎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签订

项目概况: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位于宁夏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袁永兴,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受宁夏地区海拔影响,该公司30000Nm3/h制氧机组实际产能达不到设计标准,出于生产需求考虑,该公司在30000Nm3/h制氧机组基础上增加液氧提纯项目。所以该公司30000Nm3/h制氧机组提标改造工程,拟新建一套液氧提纯装置,建成后产高纯度液氧800Nm3/h。该项目拟建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项目占地面积约474m2,总投资17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0331日经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备案证代码:2023-640205-07-02-161270)。

受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的委托,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以及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以及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各单元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并得出了评价结论。评价报告内容包括:

1、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2建设项目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4、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5、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理由说明

6、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7、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8、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9、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10、安全评价结论

11、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

12、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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