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宁夏德耀能源有限公司为福建耀美发展集团旗下子公司,是一家以矿业开发为核心的多元化企业,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19日,2024年1月10日取得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王金春,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福乐园4号楼21号营业房,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圆整。 宁夏德耀能源有限公司所属韦四井田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行政规划隶属同心县韦州镇管辖,北西距吴忠市100km,西距红寺堡区65km。井田呈北西向的长方形,南北长约8.5km,东西宽约4.0km,面积32.52km2。地理极值坐标:东经106°22′45″至106°27′19″,北纬37°13′47″至37°19′29″。 井田内目前客运和货运主要依靠公路运输。省道S202从井田东约6km韦州镇穿过,北东方向可达太阳山开发区与国道G338相接,中途可与在建的G85银昆高速(银川~昆明)相接,继续向北东在惠安堡镇与G211公路及S302(盐池~兴仁公路)相接,经S302公路可东去盐池县并与GZ35(青岛~银川高速公路)及G307国道相接、西去中卫可与G109公路及银川~武汉高速公路相接;经G211公路可北去吴忠、灵武及银川,往南可抵萌城、下马关及予旺镇。中太铁路(225km)从井田外十余公里的北部穿过,新建的银西高铁从井田东部南北向穿过,在临近的甘肃省甜水堡镇留有站口。 建设规模:2.40Mt/a。 服务年限:60.8年。 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资金397409.86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380948.1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233.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27.71万元 韦四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 |